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對自動扶梯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函(質檢特函〔2016〕7號) |
奧的斯電梯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: 2016年2月18日,西子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公司制造、維保的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(qū)日新街道地下通道1臺自動扶梯,發(fā)生倒溜造成乘客摔傷(驅動主機型號為:ECH3),經當地調查發(fā)現,驅動主機輸出軸與鏈輪連接處的三個卷銷疲勞失效,導致主機動力無法通過鏈輪傳遞到主驅動;同時,由于防逆轉保護裝置的測速傳感器安裝在驅動主機側,致使扶梯控制系統(tǒng)檢測不到梯級逆轉,最終附加制動器未能被觸發(fā)動作,造成扶梯發(fā)生逆轉。你公司必須高度重視,切實吸取教訓,舉一反三,立即對奧的斯相關品牌自動扶梯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改。有關要求如下: 查清所有配置ECH3驅動主機的扶梯清單,對還未按照該款驅動主機2012年相關升級指令進行整改的,立即開展主機連接卷銷更換升級工作。同時,針對已經更換為C型銷自動扶梯拆檢發(fā)現裂紋問題,應當進行抽查和風險分析,對存在事故隱患的,要立即進行整改,防止發(fā)生事故。 對自動扶梯(包括其他型號)的設計、制造進行全面系統(tǒng)性梳理與排查,重點排查驅動主機和鏈輪等部件連接固定可靠性、維護可操作性,以及防逆轉、附加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可靠性和有效性等。對發(fā)現的問題,應主動采取措施進行整改,消除事故隱患,嚴防發(fā)生事故。 自動扶梯排查清單及整改情況應及時向負責使用登記的質監(jiān)部門報告。全國排查情況請及時報我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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